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山东省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和《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的精神和规定,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每四年评选一次,2013年将开展第二届评选工作。现将有关申报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推荐范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对象必须符合《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的规定和要求。
二、成果申报材料。拟推荐参加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的教学成果,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二)教学成果概述。内容包括指导思想、成果内容及解决的理论与实际问题、理论与实践方面的主要创新点、实践效果、借鉴及应用推广前景与价值等(4000字至6000字)。拟申报一等奖的同时提供反映该成果概述的视频光盘(8分钟以内)。
(三)反映该教学成果的相关材料。包括:有关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的理论成果,如相关论文、著作等;反映研究生教育教学建设方面的的创新成果,如新的教学方案、教学计划、管理制度、实验室与实践基地材料、教学用书、音像材料等;反映研究生教育创新实施效果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如申报成果属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范畴的,需同时提交《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研究报告、《成果鉴定书》(申报省级一等奖的必须提供成果鉴定书)等相关支撑材料。
三、上届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时已获奖的教学成果,本次不得再次申报。
四、各单位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项。上述推荐材料(一式三份)请于2013年11月25日前报送舜耕校区办公楼809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wanglp@sdufe.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丽萍,联系电话:0531-82911146
附件1: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doc
附件2: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书.doc研究生部
201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