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燕山、明水校区参保学生校医院门诊医疗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26       单位: 总务处       浏览:

为保障参保学生的合法权益,使参保学生及时享受到参保带来得实惠,现对燕山、明水校区学生在校医院就诊产生的费用进行报销。

一、报销人员:2012.9.1——2013.8.31参保学生

二、报销方法:以学院为单位,辅导员老师将校医院门诊单据收齐并填写报销人员统计表,校医院门诊单据时间截止到2013年5月7日,2013年5月8日以后,校医院医保系统对参保学生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比例自动报销,不再进行二次报销。舜耕、圣井搬至燕山、明水校区的参保学生校医院门诊收费单据时间截止到2013年10月,请在单据上注明舜耕或圣井。

三、报销时间:2013年10月15前请辅导员老师将本学院学生医保单据及报销人员统计表(纸制)送至燕山校区校医院208室. 报销人员统计表(电子版)发到邮箱sjyibaoban@163.com.

四、由于2013级学生的医保信息尚未审核完毕,请13级新生在校医院门诊就医后,保存好发票,我们将统一报销。

校外急诊报销时间请同学们关注网上通知

燕山校区校医院医保办裴老师 电话88525837

附件1:参保学生在校医院就诊的报销办法.doc

附件2:关于参保大学生享受医保待遇的有关问题.doc

附件3:学生医保报销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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