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23       单位: 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       作者:刘栋       编辑: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      浏览:

各位同学:

11月以来,本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陆续开始放款,现将贷款发放流程及注意事项公布如下:

一、 发放流程

学生在生源地资助中心和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办理贷款相关手续

国家开发银行审批材料

11月初,国家开发银行通过学生支付宝个人账户发放贷款

支付宝个人账户将贷款支付到学校账户

学校根据到账情况制作贷款发放信息核对表,并交学院处理

学院根据核对表组织贷款学生核对个人信息

信息核对完成后,由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统一汇总并交财务处

财务处确认无误,将贷款发放至学生个人缴纳学费的银行卡内

二、注意事项

1.支付宝:在近几年的贷款发放过程中,虽然支付宝的服务进一步完善,但很多贷款学生,尤其是新生,尚不能熟练应用支付宝,所以今年我校在录入回执单时选择支付宝中不再留有余额,全部转至学校账户,由学校分发到学生缴纳学费的银行卡中。

2.国家开发银行放款时间: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发放是分地域、分批次发放,并非一次性统一发放,自每年11月初开始,直到12月底,国家开发银行将通过支付宝陆续将学生贷款发放至学校账户,学校再将其分发到学生缴纳学费的银行卡上。

3.贷款发放信息核对:贷款发放信息核对至关重要,须由学生本人亲自签字确认姓名、学号、贷款金额、开户行、银行卡号等信息,只有相关信息完全正确无误,贷款才能安全、顺利地发放到学生的银行卡。

4.缴纳学费及余额:贷款发放至学生银行卡后由财务处根据学生缴纳学费的情况收缴学费及住宿费,余额由学生个人支配。

附件: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发放工作的通知.doc 财务处 学生工作处

201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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