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开展福利健康医疗保险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14       单位: 总务处       浏览:

各单位女教职工:

按照济南市计划生育协会“济计生协字[2012 ] 20号”、“济计生协字[2012 ] 21号”文件精神,我校2013年将继续开展“计生福利救助健康医疗保障”活动。凡符合活动条件的独生子女女教职工或“失独”教职工均可到校计生办报名,活动文件和相关的条款、活动规则附后。

一、名称:

《独生子女平安福利保险》

《计生特困(殊)家庭父母和村(居)计生主任福利救助团体健康保险》

统称“计生福利救助健康医疗保障”项目。

二、范围:

1. 凡0—14周岁独生子女(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 49-75周岁的独生子女身故家庭父母(1936年12月2日—1963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三、保险内容及相关条款

(见附件)

四、参保说明:

1. 按校区划分,女教职工可到原所属校区(舜耕校区、燕山校区)计生办报名。

舜耕校区计生办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82617662)

燕山校区计生办联系人:于老师 (电话:81669236)

2. 报名时间:11月20日(下周二)前

3. 报名材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孩子的户口和女教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4. 上一年度已报名的自动转入下一年度,超龄的系统自动退出。

总务处

2012年11月14日

附件1:济南市计生协“济计生协字[2012 ] 20号文件

附件2:济南市计生协“济计生协字[2012 ] 21号文件

附件3:“济南市计生福利救助团体健康保险”条款

附件4:“国策情•意外和重大疾病安康保险”条款

附件1:济南市计生协20号文[1].doc

附件2:济南市计生协21号文[1].doc

附件3:福利救助健康险条款[1].doc

附件4:国策情重大疾病条款[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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