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7月1日开始,本学期进入期末考试阶段。为切实加强考试管理,进一步端正考风,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质量,维护考试公平,加强学风建设,创造良好的学习、考试氛围,根据《山东财经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政学(2012)1号】、《山东财经大学三优班级评选实施细则》【政学(2012)7号】、《山东财经大学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政教(2012)20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持以生为本,加强考前教育,端正考试态度。为避免部分学生存在侥幸心理,对作弊的后果没有充分认识,导致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各学院要以对学生、对学校高度负责的态度,组织本学院学生认真学习《山东财经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山东财经大学三优班级评选实施细则》、《山东财经大学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三个文件,通过各种有效途径,进行考前宣传及诚信教育,使每一个学生对考试纪律、考试作弊后果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切实端正考试态度。
二、争创三优班级,塑造优良校风、学风。三优班级是我校加强校风、学风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我校加强学生管理、提高学生素质、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各学院要积极营造“认真复习、全力备考、严守考纪、诚信考试”的校园氛围,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不违纪、不作弊,做到“纪律优秀”、“诚信优秀”;以良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到期末考试中,以优异的考试成绩回报老师的教诲和父母的期盼,做到“成绩优秀”,涌现出更多的“三优班级”,为新财大优良校风、学风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三、强化责任意识,规范监考流程,加强监考力度。各学院务必要求教师认真执行监考守则和考场纪律,提高监考教师对监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监考教师在监考工作中的责任心。要进一步规范监考流程,做好考前清场、按序安排考位、强调考场纪律等工作,监考时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对考试中发现的违纪或作弊行为认真做好记录。要从源头上切断学生违纪的途径,打消学生违纪的念头,维护考试的严肃性、公平性。
学生工作处 教务处
201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