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11       单位: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作者:李军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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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9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09〕20号)、《关于公布2009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鲁教高字〔2010〕13号)和《关于做好2009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1〕1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我校正式启动2009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的范围

参加结项验收的项目指2009年我校立项建设的21项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舜耕校区见附件1,燕山校区见附件2)。

二、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的时间

本次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的时间为2012年9月。

三、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的工作程序

省教改项目的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采用专家会议评审的方式进行。学校将组建教学改革立项项目验收与鉴定委员会,同时开展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的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专家会议评审工作的程序为:

1.由验收与鉴定委员会负责人(专家组组长)主持鉴定工作。

2.项目主持人介绍项目研究情况。

3.专家通过听取介绍、审议材料、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质询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基础上,提出验收与鉴定意见。验收与鉴定意见应包括:

(1)是否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的研究目标和任务;

(2)对成果水平的定性评议意见,尤其突出对改革创新、实践效果和实际推广应用价值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3)对项目研究的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各项目组需向学校提交的验收与鉴定材料

1.《2009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申请书》一式1份;

2.《2009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度检查表》(根据教育厅要求分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提交,见附件3)一式1份;

3.《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4)一式3份;

4.《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成果鉴定书》(附件5)一式3份;

5.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研究报告一式5份和成果支撑材料一式1份;

6.相关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及工作档案一式1份。

上述纸质材料按照份数要求,A4纸双面打印,左侧双钉,请于2012年9月10日前报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发送至jiaoyan5869@163.com

五、省级教改项目的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是项目执行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对研究和实践成果分析、总结和提高的重要措施,对促进成果的应用、交流和推广,进一步推动深入研究与实践具有重要意义。各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按照项目进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项目的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以促进教学改革不断深入,推动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结项的,项目组负责人需在2012年9月10日前向学校提出延期书面申请,由学校将书面意见上报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如有问题请联系教务处教研科,地点燕山校区办公楼530,电话88525869。

附件1:附件1:舜耕校区2009年省级教改研究项目立项名单.doc

附件2:附件2:燕山校区2009年省级教改研究项目立项名单.doc

附件3:附件3:2009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度检查表.doc

附件4:附件4: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项报告书.doc

附件5:附件5: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成果鉴定书.doc

附件6:附件6:关于做好2009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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