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警示〔2012〕4号
发布时间:2012-06-11       单位: 保卫处       浏览:

据公安机关通报,近期驻济高校发生十余起入室盗窃学生宿舍笔记本电脑案件,给学生造成了很大损失,影响很坏。为防止类似案件在我校发生,现将有关案件的情况通报如下,请学生处、各学院及时采取措施,加强防范。

一、案件情况

作案对象:在校大学生。

作案时间:外出无人之际。

作案地点:大学生宿舍。

选择对象:笔记本电脑、手机、MP5和钱包等。

作案特点:作案人员踩点后发现有笔记本电脑,趁物主不在,实施盗窃,采取撬锁等手段进入室内,将笔记本电脑盗走。

二、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根据预警信息,及时做好宣传工作,通报案件的情况,提高防范意识。

(二)宿舍管理人员要增强责任心,加强对可疑人员的盘查力度,限制不法分子进入。

(三)万一发生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案,积极为破案提供线索,挽回损失。

保卫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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