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山东财经大学“格力教学奖”管理办法》(政教[2012]24号)精神,为了使第一届“格力教学奖”评选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格力教学奖”具体评选范围、条件按照《山东财经大学“格力教学奖”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执行。
二、评选程序
山东财经大学“格力教学奖”的评选按照“学院(部)推荐、学校评审”的程序,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各学院(部)根据教师报名情况,审核后按照分配名额,组织参评教师通过公开课进行初选。要求每位参评教师讲课时间为一节课(45分钟),各学院(部)组织全体教师参加公开课的听课活动。
教务处根据各学院(部)公开课安排计划,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观摩。
第二阶段,教务处根据各学院(部)初选人员名单,组织专家通过听课、审阅资料,根据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最终确定获奖人选和获奖名次。
三、时间要求
1. 各学院(部)于6月11日---30日,组织本学院(部)教师观摩听课,并于6月11日将报名参选的教师名单、上课时间、地点报教务处教务科。
2. 教务处将于10月份组织评选并确定“格力教学奖”最终获奖名单。
附件1:附件1:山东财经大学“格力教学奖”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附件2:山东财经大学“格力教学奖”申报表.doc
附件3:附件3:山东财经大学“格力教学奖”评分表.doc
附件4:附件4:山东财经大学“格力教学奖”评选暂行管理办法.doc教务处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