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题目:律师法律文书制作
报 告 人:郑海鹏
时 间:6月7日(周四)下午2:00
地 点:燕山校区1205教室
报告人简介:
郑海鹏,男,高级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87年开始执业。历任山东省律师事务所、山东省对外律师事务所涉外业务室副主任、主任,所副主任、主任。现为山东德义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促进委员会山东调解中心调解员,济南、青岛、威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山东名人事业促进委员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山东信息协会理事等职。经中国证监会授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
主要从事公司证券、金融、合同法业务。曾为山东某公司在日本发行100亿日元“武士债券”、在新加坡发行1.3亿美元“亚洲美元债券”提供法律服务;为韩国大宇公司在济宁泗水设立大宇水泥(山东)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参与烟威公路、济泰公路经营权转让等项目谈判;曾参与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多起仲裁。在证券法律业务方面,参与了中国轻骑A股上市、环宇收购兰陵、济南百货重组、胜利股份股权之争等证券法律业务,为公司上市、重组等提供了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