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
根据济南市科技局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济南青年科技明星计划、留学人员创业计划全年受理。第一批集中申报截止到5月31日,第二批截止到10月31日。现按照《济南青年科技明星计划实施办法》、《济南留学人员创业计划实施办法》的要求,将济南青年科技明星计划、留学人员创业计划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特别说明
济南市青年科技明星、留学人员创业计划计划领导小组规定,控制各类事业单位的申报,支持比例控制在20%以下;不与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单位合作的项目不再受理。
(二)项目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人除符合《济南青年科技明星计划实施办法》、《济南留学人员创业计划实施办法》要求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计划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济南市科技发展指南的要求,对本市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2)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通过研究开发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并具有良好的开发前景的项目,可以优先立项;
(3)经济、社会效益(或潜在的效益)显著;
(4)在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技术创新及社会发展方面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2、项目主持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该计划对申请者的主体资格等方面要求,课题组成员一般应是本单位人员;
(2)在相关研究领域和专业应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技术优势;
(3)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
(4)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二、组织推荐及项目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即日起到燕山校区办公楼621房间领取用户名网上申报。申报提交后,按《济南青年科技明星计划实施办法》、《济南留学人员创业计划实施办法》的要求,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职称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查后退回),申报留学计划人员,应出具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留学归国证明,于5月24日前报送至燕山校区办公楼621房间,由学校统一到济南科技服务中心进行项目初审。
驻济大学、科研单位与济南市所属单位联合申报的,双方要有合作协议书,其主管部门填写合作单位的主管部门,项目资金原则拨付到市属单位。
申报青年科技明星计划需由我校统一出具本单位科技人才培养方面的意见书,及近几年青年明星计划实施情况说明。无具体推荐意见的,济南市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无效申报处理。
本计划申报,必须提供本季度省级以上认证的科技查新资格机构的查新报告。
联系电话:81791972(内线91972)
科技处
2012-5-11
附件1:济南青年科技明星计划实施办法.doc
附件2:济南留学人员创业计划实施办法.doc
附件3:明星计划与留学人员申报条件及流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