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25       单位: 教务处       浏览:

各教学单位:

期中教学检查是学校教学管理的一项常规性工作,也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规范教学行为,全面掌握教学情况,落实教学管理环节,稳步提高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对我校的教学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期中教学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时间

第9至第11教学周(10月24日—11月11日)。

二、教学检查的方法与主要内容:

1、各教学单位需拟定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方案要做到重点明确、程序规范、方法科学;各教学单位组织自查,教务处根据各教学单位方案进行抽查。

2、各教学单位对本学期教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教学秩序及教学计划、教学进度执行情况、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和学生课堂纪律情况。

3、各教学单位领导根据本单位课程教学安排进行随堂听课,各教研室主任组织本教研室教师,进行同行互听、互评,并填写《山东财经大学(筹)教学单位听课记录表》。

4、教务处将检查各类实验课、实践课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计划执行情况及进展效果情况,各种资料是否齐全,指导教师是否到位等。

5、各教学单位对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2011届毕业论文(设计)的批阅、分析、归档和保管工作进行检查,教务处将组织人员抽查。

6、各教学单位要紧密配合我校教学研究型大学建设,以期中教学检查为契机,结合自己的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研讨活动。进行公开教学活动应有教学单位领导、教研室负责人和其他任课教师参加,并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

三、期中教学检查结果汇总要求:

1、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各教学单位要认真总结教学和教学管理中的成功经验,对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制定出改进措施,以进一步促进教风和学风建设,并于检查结束后一周内将期中教学检查相关表格及总结报送质量监督与评估科。

2、教学检查过程中的各项检查记录、座谈会材料、听课记录要按教学档案分级管理的要求认真整理、保存归档。

教务处将各教学单位上报的检查结果汇总、分析后,于两周内报送校主管领导。本次检查结果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向全校公布,并进行总结交流。

附件:山东财经大学(筹)期中教学检查相关表格.doc教务处

2011年10月25日

学校概况 组织机构 师资队伍 科学研究 人才培养 合作交流 招生就业 校园服务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 | 技术支持:网络信息中心 | 鲁ICP备05001933号-2 | 燕山学院 | 东方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