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省级特色专业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14       单位: 教务处       浏览:

舜耕校区、燕山校区各学院:

按照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鲁教高字〔2011〕9号)文件的规划部署,“十二五”期间,按照“优化结构,突出重点;强化优势,体现特色;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原则,在全省本科高校遴选建设750个具有鲜明特色和较高社会声誉、对本科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的特色专业。为做好我校2011年度省级特色专业的推荐申报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建设内容及申报条件

1. 专业建设方案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明确的建设目标,清晰的改革思路和可量化的考核指标。人才培养目标符合社会发展需要,注重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注重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人才培养方案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 专业带头人应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知名度,专业师资队伍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缘结构合理,有良好的科研或专业技术背景。建设一支教学和科研水平高、结构合理、熟悉社会需求、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

3. 按照新世纪高素质人才培养要求,不断深化教学改革,优化课程体系,加强教材建设,更新教学内容,突破传统教学模式,探索以能力培养为主的教学模式,采用探究式、研究性教学等新的教学方法。

4. 专业教学基础设施条件良好,经费投入满足持续发展需要。加强实验室建设,校内外实验、实习、实训条件满足实践教学要求,与相关行业、企业或职业界有比较密切的联系,专业建设有其他相关学科专业的强力支持。特色专业建设点要保证教学计划内各类实践教学活动的累计时间不少于1年。

5. 积极开展与国内外高校相同专业的合作,积极开展与社会、行业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合作,探索学校与学校、学校与社会联合培养教师、学生的新途径。

6. 重视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创新。建立健全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的政策、制度与措施;建立推动本科生参与科研创新实践活动的长效机制;建立专业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以及由学校、行业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参与的学生考核评价机制。

关于特色专业建设详细内容和具体要求,参见《山东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实施方案》(附件1)和《山东省高等学校本科特色专业建设标准》(附件2)。

二、推荐限额和范围

1. 推荐限额

根据教育厅要求,我校在舜耕校区和燕山校区各推荐1个专业参加省级特色专业评审。

2. 推荐范围

舜耕校区、燕山校区各学院限报1个专业。为避免重复建设,要求申报专业不得与两校区已确定为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或山东省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名称重复(原山东经济学院、原山东财政学院往年教育部特色专业或山东省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名单见附件3和4)。

三、材料报送方式与时间要求

各专业负责人组织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申报书》(附件5),于10月21日前提交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双面印制),燕山校区报送至办公楼530房间,舜耕校区报送至办公楼309房间,同时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jiaoyan5869@163.com。邮件名称请注明“××校区××学院推荐申报2011年度省级特色专业”字样,过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孟老师,82911061(内线:71061),李老师、梁老师,88525869(内线:65869)。

四、评审时间及评审方式

1.评审时间:2011年10月22日-24日

2.评审方式。届时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各校区申报的专业材料进行公开公正评审,在两校区各择优推荐1个专业参加教育厅省级特色专业的评审。

附件1:山东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实施方案.doc

附件2:山东省高等学校本科特色专业建设标准.doc

附件3:原山东经济学院往年教育部特色专业或山东省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名单.doc

附件4:原山东财政学院往年教育部特色专业或山东省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名单.doc

附件5:山东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申报书.doc教务处

201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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