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14       单位: 教务处       浏览:

舜耕校区、燕山校区各学院:

据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鲁教高字〔2011〕9号)文件的规划部署,“十二五”期间,为促进我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增强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拟在全省建设100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以满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应用人才和创新人才的需要。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实施方案》(附件1)要求,为做好我校2011年度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推荐申报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条件

1.各学院所推荐的人才培养模式应与我校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总体要求一致,在人才培养模式方面有相关的综合性配套改革,在一定程度上突破旧有模式,具有较强的创新性;

2.培养目标明确;有明确的工作思路,对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中遇到的问题有可行解决方案;

3.具备较为完整和独特的人才培养方案,创新点突出;

4.人才培养预期效果好,对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5.学院高度重视,拥有较为完善的实施保障体系;

6.以一定的教学组织形式为建设单位进行建设,并具有两年以上的先期建设基础。

二、推荐限额与申报范围

根据教育厅要求,我校在舜耕校区和燕山校区各推荐1个名额参加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评审。舜耕校区、燕山校区各学院在往年建设基础上限报1个创新实验区。

为避免重复建设,要求申报实验区不得与原山东经济学院、原山东财政学院已获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立项的实验区重复(原山东财政学院往年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名单见附件2)。

三、材料报送与时间要求

请各申报学院认真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书》(附件3),于2011年10月21日前报送申报书一式三份及相关材料,燕山校区报送至办公楼530房间,舜耕校区报送至办公楼309房间,材料电子版发送至jiaoyan5869@163.com,邮件名称请注明“××校区××学院推荐申报2011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字样,过期不予受理。燕山校区联系方式:李老师、梁老师,88525869(内线:65869),舜耕校区联系方式:孟老师,82911061(内线:71061)。

四、评审时间及评审方式

1.评审时间:2011年10月22日-24日

2.评审方式。届时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各校区的申报材料进行公开公正评审,在两校区各择优推荐1个创新实验区参加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评审。

附件1: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实施方案.doc

附件2:原山东财政学院往年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名单.doc

附件3: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书.doc教务处

201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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