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济南市科技发展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13       单位: 科技处       浏览: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根据《济南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确定的任务目标,结合《济南市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关于改进和加强市级产业发展财政专项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济政办发[2010]71号)的有关要求,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2012年济南市科技发展计划编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按照《指南》要求,现将2012年济南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分类

按照《纲要》总体框架及主要任务,结合济南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建立以下计划框架:自主创新产业化重大专项和基本计划。

自主创新产业化重大专项(以下简称重大专项)是指符合济南市高新技术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要求,对促进济南市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社会发展、培育壮大新的经济增长点和产业集群有重大影响作用,有望列入国家和省重大科技计划,注重原始创新与产业化的有机结合,且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基本计划包括自主创新计划、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政策引导计划与专项资金。

1、自主创新计划

(1)企业自主创新计划

(2)高校院所自主创新计划

(3)人才培养计划(包括科技明星计划、留学人员创业计划和“5150”高层次人才跟踪支持计划)

2、科技成果转化计划

(1)科技成果转化及专利实施(包括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创业计划)

(2)技术难题招标

(3)国际合作

3、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

(1)专业技术平台

(2)科技条件和创新服务平台

(3)创新孵化基地建设

4、政策引导计划与专项资金

(1)软科学计划

(2)专利实施补助经费

(3)科技金融专项扶持资金(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和贷款贴息扶持资金)

(4)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5)科技计划管理经费

(6)无资计划

在基本计划中,分别设立一批重点项目、引导项目。重点项目是指社会需求量大面广,技术水平和创新程度较高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究、开发、产业化或基于探索和萌芽阶段的重要应用基础研究。引导项目是指符合计划指南,承担单位有能力自行安排经费及实行市场化运作的项目,分有资和无资部分

二、申报注意事项

1、济南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实行常年申报,本次集中受理2012年度重大专项、企业自主创新计划、高校院所自主创新计划、软科学计划、平台计划项目,其中高校院所自主创新计划、软科学计划实行限额申报,分配给我校指标数为20项。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对社会或自然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

(2)承担 2011及以前年度市级科技计划按合同规定应当验收,目前仍没有验收和结题的;

(3)与以往支持的项目类似并无新的自主创新的;

(4)课题组负责人已经承担济南市高校科研院所自主创新计划,且项目正在实施并未结题的;

(5)除中央、省、市有明确规定用于配套扶持的项目外,同一年度内,已获得政府产业引导资金的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含中央及省级财政产业引导资金);

(6)政府各产业引导资金连续多年重复支持的同一项目。

2、申报程序及时间。项目负责人根据《指南》要求,请认真填报《申报书(草稿)》(附件2)、《济南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3),于2011年10月20日前将《申报书(草稿)》、《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两份报送至科技处计划科(燕山校区办公楼621房间),电子版通过“文件交换”或发送至邮箱sdufekeyan @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科技处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后,提供给项目负责人网上申报密码,各项目负责人通过济南市科学技术局网站(www.jnsti.gov.cn),登录到科技服务中心按计划类别要求从网上直接申报。

3、2012年度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养计划等其他计划项目的申报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531-81791972

联系人:孔振焕 杜啸尘

附件1:2012年济南市科技发展计划编制指南.doc

附件2:申报书(草稿).doc

附件3:济南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doc

科技处

201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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