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宣讲报告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9       单位: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浏览:

各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大会要求,根据省委教育工委通知要求,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定于12月21日举行宣讲报告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告题目:认真学习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国际化推进大学一流建设

报 告 人:王剑波(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山东宣讲团成员、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

时 间:2018年12月21日(周五)下午2:30。

地 点:燕山校区办公楼7楼会议室。

参加人员:学生工作部、教师工作部、发展规划处、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财务处、团委、网络信息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各学院分管外事工作的副院长、外事干事,国际教育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各单位相关人员。

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场。

特此通知。

党委宣传部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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