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我校研究生积极参与国际交流,拓宽国际视野,增强创新能力,加快我校研究生教育国际化进程,推进我校“双一流”建设,根据《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出国(境)学习管理规定(试行)》(政研〔2018〕7号)(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学校设立2018年资助研究生国(境)外研修交流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类别
(一)至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行连续90天以上的长期研修;
(二)参加在学科领域有一定影响的国(境)外国际学术会议。
二、资助对象和条件
(一)申请国(境)外长期研修资助项目须符合下列条件:
1.基本学习年限内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2.品德优良,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3.学习成绩优秀,研究能力和科研成果突出;
4.外语水平符合国(境)外研修要求(须持有相关成绩证明),或达到研修项目外方语言要求。
5.申请时已取得外方邀请函者可优先考虑。
(二)申请国际学术会议资助项目须符合下列条件:
1.基本学习年限内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2.国际学术会议主题与申请人学科专业领域相关;
3.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良好的会议官方语言表达能力;
4.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以山东财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学术论文被国际学术会议接收,并获会议主办方的正式录用通知;
5.申请人获得会议主办方邀请函(同一篇论文只资助一人)优先资助。
(三)本项目资助不包括下列情况:
1.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的研究生;
2.享受过山东省教育厅优秀博士研究生出国研修项目资助的研究生;
3.正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包含自费出国)。
三、选派程序
选派工作采取“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学院初审,学校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开展。
1.学院组织研究生申请,研究生根据不同项目类型的要求准备相应材料提交到学院。
2.学院进行初审,对申请人思想政治表现、外语水平和研究能力进行综合考察,对推荐人选名单在学院内公示2天,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
3.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人员进行评审,确定拟资助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
四、资助经费与管理
项目资助标准及经费管理参见《规定》。
赴国(境)外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的交流项目,另行支付特殊补贴。赴港澳台地区高校或科研机构的研修和交流项目资助减半。鼓励各学院对于国(境)外研修和交流研究生另行支付补贴。
五、派出及管理
1.录取名单公布后,须在2019年6月30日前实际派出,派出人员应在出行前向研究生院提交正式邀请函、签证通过材料、机票;。
2.获资助者需与学校签订《山东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国(境)外研修交流项目协议书》。
3.获资助者在国(境)外研修和交流期间的管理,参见《规定》和《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出国(境)学习修读课程管理办法》(政研〔2018〕8号)。
六、工作进程
1.10月5日前,申请人填写《山东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国(境)外研修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1)、《山东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申请表》(附件2),连同国外访学机构、国际学术会议主办方出具的邀请函复印件(若暂无邀请函可不提交)纸质版一式二份提交至学院。
2.10月14日前,学院组织评审,并进行结果公示。对无异议者填写《山东财经大学申请优秀研究生国(境)外研修交流项目人员汇总表》(附件3)、《山东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人员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一份。
3.10月18日,前盖章纸质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电子版发送至scdyjs_999@sina.com(以压缩文件命名格式:“XX学院申请海外研修项目材料”发送)。
4.参报2018年省教育厅优秀博士研究生海外研修项目未通过推荐的学生,本次可直接进入评审环节。
5.10月21日前,学校组织评审,确定拟资助人员名单。
6.结果公示。
办公地点:燕山校区办公楼444
联系电话:0531-88596125
联系人:刘若斌
附件1:山东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国(境)外研修交流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2:山东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山东财经大学申请优秀研究生国(境)外研修交流项目人员汇总表.xls
附件4:山东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项目申请人员汇总表.xls
研究生院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