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山东省教材委员会专家委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06       单位: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编辑:张莉      浏览:

各学院(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山东省教材委员会专家委员的通知》(鲁教基函〔2018〕39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遴选教材委员会专家委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道德素质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热心教育事业,责任心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优良,作风正派。

3.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地位,或在教育实践方面有较大影响,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研究或管理经验,关心了解课程、教材、教学相关工作。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有足够的精力参加省教材建设工作。

二、遴选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填写《山东省教材委员会专家委员推荐表》(见附件)。

2.单位推荐。各学院(部)择优推荐1名专家报学校参加评选,职能部门、科研机构的教师请在所属学科所在学院申报。

3.学校评选。学校根据推荐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选,推选1人报送山东省教育厅参选山东省教材委员会专家委员。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于12月11日17:00点前将推荐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一份送教务处(燕山校区办公楼526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张莉

联系电话:88596150

电子邮箱:jiaowu88596150@sina.com

附件:山东省教材委员会专家委员推荐表.doc

教 务 处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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