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普通本科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3       单位: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编辑:李勇      浏览: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的要求,各高校应依据学生个人意愿,在教育部学信网补录学生父母信息。根据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在籍普通本科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核准和补录目的:配合国家落实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这项利国利民政策,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

2.核准和补录对象:所有在籍普通本科生(不含留学生、交流生)。

3.补录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原则:本次补录父母或监护人信息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学生可以填报父母双方信息,也可以只填报一方。填报补录信息具体包括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姓名,证件类型、身份证号。如本人不想补录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请核准学生基本信息,具体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专业、考生号等。

4.核准和补录方式:学生本人登陆强智教务管理系统进行基本信息核准和补录,补录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包括父亲姓名、身份证号、母亲姓名、身份证号),具体操作请登陆强智系统阅读通知栏目处-个人信息修改操作说明。

5.补录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要求:要求学生亲自登陆系统进行填报,填报前需和父母或监护人进行充分沟通,如填报,信息必真实无误,本人对填报的内容负责。

6.补录时间: 请补录学生于2019年2月24日到3月1日登陆强智教务系统进行补录父母或监护人基本信息,后学校将学生自愿填报信息上传学信网,逾期未填报者本年度将无法采集父母或监护人信息。

7.如有其他问题,请电话咨询教务处,联系电话:82619055。

教 务 处

2019年2月23日

学校概况 组织机构 师资队伍 科学研究 人才培养 合作交流 招生就业 校园服务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 | 技术支持:网络信息中心 | 鲁ICP备05001933号-2 | 燕山学院 | 东方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