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赴乌克兰专业人才培养计划遴选通知》(留金欧〔2019〕193号)要求,现开展我校赴乌克兰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人员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36个月。
2.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4-60个月。
二、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经济、管理、艺术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报名条件
1.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类别条件。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我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一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6月1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乌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在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我校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我校具有硕士学位工作人员;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且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6月1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乌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在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曾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赴乌学习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亦可申请本计划资助赴乌攻读更高层次学位,不受回国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的限制。
曾享受过任何公费资助出国留学的工作人员,回国后工作须满5年方可再次申请;已申请其他国家、省、校公派出国项目者不予受理。
7.外语水平。原则上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73)规定的英语或俄语条件。申请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外语未达标者,如被录取,派出前需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且通过结业考试,派出后可进行一年俄语或乌克兰语预科学习。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申请人须于6月1日- 1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赴乌克兰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派出渠道”选择“所在单位和个人合作渠道”;填写《山东财经大学在校学生出国(境)申请表》或《山东财经大学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表》,签字、盖章后于6月12日前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525240
报名及咨询地点:燕山校区办公楼709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