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泰证券杯”第七届山东财经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4       单位: 校团委       作者:李建强       浏览:

各学院团委、各学生组织:

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培养和选拔创新创业人才,充分利用寒假前后的时间挖掘和培育创新创业项目,开展社会实践、市场调研、志愿服务活动,撰写项目文本,完善项目内容,扎实做好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备赛工作,现将“中泰证券杯”第七届山东财经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大赛简介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由教育部等部委及省级人民政府共同主办。近年来,该项赛事影响力与日俱增,涌现出一大批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社会效益好的高质量项目,展现了新一代青年大学生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青春风采,提升了我校学生整体创新创业水平和人才培养的质量。

参照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通知,本次大赛拟设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具体事宜以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正式通知为准。

二、主赛道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1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下同)。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及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下同)。企业法人在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简称“大赛”,下同)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1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原国际赛道并入高教主赛道,国际参赛项目的有关要求将另行通知。

三、“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可持续性。

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一)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二)商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4.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四、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以上或在2020年及之前的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需在省级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项目负责人)。校赛阶段建议团队成员控制在3—8人。团队成员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5.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七届大赛。已获得往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各赛道金奖,但未获得往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可以报名参赛,但省赛组委会不重复发放奖金。

五、赛程安排

1.项目挖掘和培育(2020年12月—2021年3月上旬)

本阶段主要进行组建团队,挖掘和培育项目,深入开展市场调研,撰写项目文本,启动系列培训。

为做好项目梳理,请在2021年2月25前将有关作品发送到校赛工作邮箱。

2.报名与校级初赛(2021年3月中旬—4月)

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注册报名,按照流程与要求填写必要信息,提交作品。

团队注册报名后,各学院汇总本学院参赛项目信息和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校赛工作邮箱。

具体事宜在大赛正式通知中公布。

3.校级复赛(2021年4月—5月)

校赛组委会将组织评委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确定优秀作品名单。

4.校级决赛(2021年5月—6月)

校赛组委会组织开展校级决赛,组织开展培训和项目辅导,推荐优秀团队参加第七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5.省级复赛、决赛(2021年7月—8月)

省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网络评审,遴选出优秀团队入围省级决赛。

6.全国总决赛(2021年9月—11月)

入围国赛团队集训备战,邀请有关专家对优秀作品进行指导和完善,参加全国总决赛。

六、参赛主要材料及相关要求

1.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初创组、成长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初创组、成长组中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参赛团队还需将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附在项目计划书中,大小不超过20MB。

2.项目展示文档。大赛报名时,需将项目的PPT或PPTX格式的展示文档上传到“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大小不超过20MB。

3.一分钟展示视频。大赛报名时,需将项目的一分钟展示视频上传到“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要求画面清晰流畅,声音清楚,大小不超过50MB。生成视频时,建议视频编码为H.264,音频编码为AAC,分辨率为800*600。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证明以及材料报送方式等事宜在大赛正式通知中公布。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组织工作。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积极推进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各学院在备赛期间,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确保备赛人员健康安全。大赛期间,如上级部门疫情防控需要,学校可能对大赛安排作出适当调整,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比赛有关要求,加强大赛宣传,广泛发动学生组队参赛。各学院要鼓励和支持专业教师带领学生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努力让参赛项目产生应用价值和市场价值,推动项目孵化落地、投产入市。要重点结合“国创计划”“三千计划”“大学生成长与发展指导教程”创业计划和已有创新创业项目,根据相关类型转化为参赛项目。重点挖掘毕业5年之内校友的项目,整合各类技术资源和社会资源,形成高质量的参赛作品。

(三)强化引导,系统培育。要注重采取教育培训、专家讲座、经验交流等方式开展培训辅导。要创新培训手段,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做好项目的培育提升。

八、其他事宜

1.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s://cy.ncss.org.cn/

2.山东财经大学“互联网+”大赛QQ交流群:1047882996;

3.联系方式:

校团委联系人:李建强,联系电话:88525306;

校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中心联系人:伊雪瑶,联系电话:15634063573;辛晓楠,联系电话:13605421283;

4.校赛工作邮箱:sdufexmb@163.com;

5.附件为第六届大赛通知,第七届大赛正式通知预计在2021年上半年发布。


教 务 处                 

校 团 委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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