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修订)》 (政教〔2015〕22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允许2015级部分本科在校生转入其他专业学习。现将转专业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计划
序号
| 转入专业名称
| 转入专业人数
| 转入专业所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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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会计学
| 100
| 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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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财务管理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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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金融学
| 100
| 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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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金融工程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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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经济学
| 50
| 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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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财政学
| 50
| 财政税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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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50
| 国际经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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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工商管理
| 50
| 工商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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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金融数学
| 50
| 数学与数量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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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经济统计学
| 50
| 统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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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经济学(中加合作)
| 5
| 国际交流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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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会计学(中新合作)
| 5
| 国际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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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6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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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专业条件
(一)申请转专业者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在国家计划内录取的一年级普通本科学生。
2.身体健康。
3.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行政处分。
4.第一学年所有课程的期末考试成绩和转专业的课程考试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5.符合拟转入专业的接收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转专业:
1.招生时国家已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者。
2.招生时属于特殊录取类型者(包括保送生、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员、中外合作项目学生、定向生、新疆西藏高中内地班及少数民族预科班转正等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
3.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期间者。
4.授予文学或法学学位的专业转入授予理学或工学学位的专业,或授予理学或工学学位的专业转入授予文学或法学学位的专业者。
5.欠缴学费者。
(三)其他
1.服务外包学生只能申请转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不能申请转入其他类型专业。转入中外合作专业的学生按中外合作专业的标准交纳学费和住宿费。
2.普通本科专业的学生不能转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三、转专业程序
(一)转专业报名
1.报名时间: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于2016年5月30日8:30至6月3日8:30日报名。
2.志愿填报: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并设调剂志愿。
3.报名方式:在学校网上报名,报名操作步骤见附件1。
4.报名结束后,由教务处打印各学院报名学生的名单一览表,由学生签名、学院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
(二)转专业考试
1.考试时间:2016年7月12日。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2.考试科目:英语和微积分。由学校统一命题,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100分。考试成绩为英语和微积分成绩的简单算术平均数。
3.考试内容:
《英语》考试内容:达到教育部的《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教高厅〔2007〕3号)中规定的一般水平。英语不测试听力。
《微积分》考试内容:见附件2:《微积分考试大纲》。
四、转专业录取
(一)转专业成绩由第一学年全部必修课程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和转专业课程的简单算术平均成绩组成。其中,第一学年全部必修课程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占40%,转专业课程的简单算术平均成绩占60%。在计算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时,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中缓考的课程成绩按“0”分计算。
(二)转专业工作小组按照“专业优先原则”确定录取名单。在转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转专业考试成绩高低排序。
(三)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学生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转专业成绩调剂到相应专业。
(四)转专业工作小组确定转专业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核通过后,于下学期开学前在校园网公示。
(五)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不能再转回原专业。
(六)转专业学生在第三学期编入同年级班级进行管理,执行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
五、转专业工作的组织与监督
(一)成立由分管校领导、监察处负责人、教务处负责人等人员组成的转专业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转专业的工作。
(二)转专业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学校监察处对转专业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附件1:报名操作步骤.docx
附件2:《微积分》考试大纲.docx
附件3: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政教[2015]22号).doc
教务处
2016年5月27日